民政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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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
 
  隆阳区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边陲古镇,这里山川秀丽,气候宜人,自古就是屯兵设防的战略要冲,有较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灿烂文化。隆阳人民有着悠久的爱国拥军光荣传统,作为一个国土面积为5011平方千米、人口85.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3.4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1.5万人,是一个典型的人口大区、财政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如何开展好双拥工作历来是区委、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并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范围。通过我们的认真努力工作,使双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和经验,加深了军地双方的军民渔水之情,为驻隆部队的国防现代化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得到了省、市有关领导和部队首长的好评,隆阳区曾于1991年、1998年、1999年、2002年先后四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了“双拥模范城”的光荣称号。
  近几年来,隆阳区民政局在开展双拥工作中,继承和发扬以前双拥工作的成功经验,并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下的新型军民关系的新课题,在区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创造性的开展双拥工作,探索和获得了一些成功经验,并取得了较好成绩,做为双拥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为双拥工作创造条件
  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成立了由区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我局,由局长兼办公室主任直接负责抓双拥工作,并抽调了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和组织纪律性强的人员认真开展日常工作,使双拥工作做到了政治上有位置、工作上有安排、经费上有保障,经常性的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互走访座谈等形式,认真听取部队对地方的工作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形成了齐抓共管,各部门相互协调的良好工作氛围,为发展良好的军政军民关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国防教育、常抓不懈
  作为滇西战场的主战场,我们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弘扬双拥优良传统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纳入我们工作的重点范围和议事日程,经与教育、宣传、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积极协商,利用各种媒体等形式结合实际,多种办法并用普及国防知识,把国防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普及到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之中,使之深入人心。三年来共计接受国防教育人数达72万人次,使国防教育得以向纵深发展,取得了良好实效。并为驻隆部队官兵、预备役和基层民兵订阅《西南民兵》、《云南国防》、《中国民政》等刊物4032份。在有关刊物上发表刊登了国防双拥文章95篇。
  三、认真开展双拥活动,共建军地双方友谊
  (一)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一项长期而光荣的任务,为把双拥工作做得扎实有效,由我局同有关部门认真主动的积极协商,建立了349个拥军优属服务组织。经常性主动深入到优抚对象家中进行走访,了解他(她)们生产、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年来共为优抚对象办好事、办实事累计达8604件。
  (二)我们把部队官兵视作自己的亲人,几年来,每逢“八一”、“春节”等传统节日,我局都进行超前谋划、认真研究、精心组织,调动全局上下的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双拥活动工作中来,拨出专项资金、购买慰问品,对驻隆部队进行走访慰问。另外,“三八节”我们还和妇联共同慰问部队家属,并和文体局联合举办军地双方参加的蓝球、拨河等体育比赛,使我区的军政军民之间呈现出“军队安心、政府放心、优抚对象放心”的良好态势,军民渔水之情更加牢固,谱写了一曲曲和谐的“军爱民,民拥军”交响乐章。
  四、各项政策法规得到落实
  (1)根据隆阳区的实际,我局报请区委、政府同意,认真研究制定出了如《保山市隆阳区拥军优属暂行办法》、《驻保部队拥政爱民工作若干规定》、《保山市隆阳区贯彻执行〈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使部队指战员解除了后顾之忧。
  (2)主动与有关部门积极协商,为部队提供板桥镇马王屯军事训练基地及各种设施,使驻隆部队军事用地建设项目做到了优先审批,为提高在现代化条件下建立一支具有强大战斗力和综合素质优良的部队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设施保障。
  (3)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有计划地帮助驻隆部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向区委、政府反映部队存在的实际问题,争取到了区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将民兵、预备役训练经费列入了地方财政预算。2003年以来,区财政共列入财政安排部队建设经费130.9万元。
  五、安置、军休工作成绩斐然
隆阳区作为一个人口大区,每年的安置任务相当繁重。我局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的实效,探索出了一些新时期安置工作的经验和好的做法。
  (1)军队离退休老干部的接受安置工作取得较好成绩,通过对军休所班子的充实调整,11名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的宗旨意识,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的要求,认真开展服务管理工作,并“急为老干部所急、想老干部所想”,为87名离退休干部、88名无军籍职工热忱服务使老干部们的经济、政治待遇均得到了全面落实,近几年来投入了80余万元经费,不断改善军休所的配套服务设施,制定出台了有利于军休干部们安享晚年的有力措施。使军休所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军休所所做的工作得到了老干部们的一致好评。老干部们得以在绿草如茵、环境优美、焕然一新的新环境中其乐融融的安度晚年。
  (2)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考核任务,针对隆阳区工业基础薄弱,就业较为困难的实际,我区采取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和“考试考核”的安置办法,自2002—2004年度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580人,其中回农村安置436人,纳入城镇安置144人,安置率均达到100%。经我局同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积极磋商,使符合要求的退役士兵就业安置问题得以解决。
  (3)三年来共接收安置转业干部55人,其中:自主择业33名。其余22名组织人事部门都做了妥善安置,积极为部队干部解决子女的入托入学问题。并给3位军家属安排了合适的工作,基本做到部队、单位和安置对象三满意。
通过我们的不懈的认真努力的开展双拥工作,自1998年以来,我局先后多次获得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特别奖、保山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一等奖和军队干部安置目标考核工作先进单位等多种荣誉称号。
  六、认真贯彻国家各项优抚政策
  (1)尽管隆阳区财政十分困难,但区委、区政府对部队和优抚对象的有关政策都认真执行,我们都严格按照各级政府的要求及时调整抚恤补助标准,使三老人员(老烈属、老复员军人、老革命伤残军人)的生活得到逐步提高,三年来,共拿出“爱心献功臣”捐款10万多元,解决了258位烈属、复员退伍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的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问题难的“三难问题”。同时还对特别困难的优抚对象给予补助138人,共计12万元。
  (2)为现役士兵解除后顾之忧。我们坚持每年为服现役士兵人均办理二年期2000元家财保险,对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家庭给予赔偿,充分体现了政府对献身国防事业的有志青年的一片关怀。
  (3)做好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优抚对象分别不同情况实行定期抚恤和定期补助,2005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迅速组织人员学习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和要求,加班加点、夜以继日的辛勤工作,使重点优抚对象的定期抚恤和定期补助金400多万元在“八一”建军节前全部补发到对象手中。与此同时,春节、“八一”及各种传统节日期间都采取入户走访和召开优抚对象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和倾听他们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提高民政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由于各项优抚抚恤政策得以落到实处,几年来没有出现上访现象。
  (4)在区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安排2万元专项资金对烈士陵园进行管理维护。2004年发生的“10·19”地震,使烈士陵园受损严重,基体变形下沉,围墙坍塌,已不能继续正常使用。为使英烈们有一个较好的安息之地,2005年在省、市民政部门支持下,我们多方筹措资金36万元,对该烈士陵园进行了重建,使烈士陵园的面貌焕然一新,无论其设计规划和总体布局在各地、州中都首屈一指,现已成为隆阳区重要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隆阳区的双拥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通过我们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逐步走出了一条适应我区实际的双拥路子,经过军地双方的共同努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经济发展、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今后,我们将在双拥工作中,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探寻新时期下的双拥工作新课题以适应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总结经验,克服不足,更好地深入细致的开展双拥工作,认真落实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创新双拥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在改革中努力寻求双拥工作新的发展点和着力点,站在新的高度,继往开来、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再创佳绩,把隆阳区的双拥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发布于:2005-10-28 已被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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